我国税务会计模式是哪种
作者:长沙代理记账公司 发布时间:2020-08-05 22:44:39 浏览量:
新中国成立后,一直到1992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前,我国税务会计 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基本上是税法决定财务会计。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 体制下,国家为了控制经济剩余,在制度上作了一整套的安排。在税务 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关系上,遵循的是“财政决定财务,财务决定会计” 的思路。在这种思路引导下,企业会计工作是国家财政工作的基础,会 计核算制度是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,企业财务是国家财政在企 业的自然延伸。会计、财务和财政高度统一,财政制度决定了财务制 度,税法决定了财务会计。
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,我 国税收政策和会计的实施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,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 的关系也随之有了新的发展。
我国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分离发端于八十年代外资企业所得税法 的颁布和实施。1992年的会计制度改革推进了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 分离,1993年国务院颁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 规定,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,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 税收规定有抵触的,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。修订后的 《税收征管法》规定,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、会计制度、会 计处理办法,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。从事生产、经营的纳税人的财 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财政、税务主管部 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,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 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。这标志着我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彻底 分离。